1 .自愿簽署知情同意書;
2 .簽署知情同意書時年齡≥18歲,男女均可;
3 .經組織病理學確診的肝細胞癌;
4 .既往經過免疫檢查點治療,治療期間或治療結束后出現疾病進展;既往系統治療線數不超過2線;
5 .必須能夠提供新鮮或存檔的腫瘤組織
6 .第一階段受試者至少有一個符合RECIST v1.1標準的可測量病灶;
7 .巴塞羅那臨床肝癌分期B 期或 C 期;
8 .肝功能Child-Pugh分級評分≤7分;
9 .能正常吞咽藥片;
10 .ECOG評分:0~1;
11 .預期生存期≥12周;
12 .重要器官的功能基本正常,符合方案要求
13 .育齡期女性受試者和伴侶為育齡婦女的男性受試者需要在研究治療期間和研究治 療結束后180天內采用有效方法避孕。
1 . 存在任何活動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允許入組接受穩(wěn)定劑量胰島素治療的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療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無需進行全身治療且在篩選期前1年內無急性惡化的皮膚疾病;
2 . 隨機前1個月內,使用過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進行系統治療的受試者;在沒有活動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況下,允許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質類固醇,以及劑量≤ 10 mg/天潑尼松療效劑量的腎上腺激素替代療法;
3.已知對任何單克隆抗體發(fā)生過重度過敏反應;
4.既往曾接受過卡瑞利珠單抗或甲磺酸阿帕替尼治療;
5 .抗PD-1/PD-L1/CTLA-4抗體治療期間因免疫相關毒性結束治療者;
6 .已知有中樞神經系統轉移或肝性腦病病史者;
7 .肝臟腫瘤負荷大于50%的肝臟總體積,或既往接受過肝移植者;
8 .有臨床癥狀的腹水或胸腔積液,需要穿刺引流者或隨機前2周內接受過胸、腹水引流者;不受控制或中等量及以上的心包積液;
9 .既往5年內或同時患有其它惡性腫瘤;
10 .患有高血壓,且經降壓藥物治療無法獲得良好控制;既往曾出現高血壓危象或高血壓性腦病;
11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臟臨床癥狀或疾病;
12 .已知存在的遺傳性或獲得性出血或血栓傾向;目前正在接受抗凝或溶栓治療;
13 .隨機前3個月內出現過顯著臨床意義的出血癥狀或具有明確的出血傾向;基線期若胃鏡結果提示有重度胃潰瘍、重度食管胃底靜脈曲張、或研究者判斷有出血風險,則不能入組;
14 .隨機前6個月內出現過胃腸道穿孔或胃腸道瘺;
15 .影像學顯示腫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并經研究者判斷可能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情況;
16 .隨機前6 個月內發(fā)生重要的動/靜脈血栓事件,如腦血管意外、深靜脈血栓及肺栓塞等;
17 .先前接受的手術、放療、化療、大分子靶向治療、抗腫瘤免疫治療,在治療完成后(末次用藥)距隨機不足4周者;小分子靶向藥物末次用藥距隨機不足5個半衰期或4周者(以較短者為準)者;先前接受的姑息性放療或局部治療在治療完成后距隨機不足2周者;
18 .根據NCI-CTCAE v5.0分級,既往抗腫瘤治療導致的毒性尚未恢復至≤ 1級者;
19 .患有活動性感染、或隨機前7天內有不明原因發(fā)熱 ≥ 38.5℃、或基線期白細胞計數> 15×109/L;
2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患有活動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HBV-脫氧核糖核酸(DNA)≥500 IU/mL(若研究中心只有copy/mL檢測單位,則≥2500 copy/ml者不可納入);患有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HCV抗體陽性且HCV病毒拷貝數>正常值上限);
21 .隨機前28天內接受過活疫苗治療,或預期于治療期間需要接種此類疫苗;
22 .經研究者判斷,有其他可能影響研究結果或導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終止的因素,如酗酒、藥物濫用、其他的嚴重疾病(含精神疾?。┬枰喜⒅委?,有嚴重的實驗室檢查異常,伴有家庭或社會等因素,會影響到受試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