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學確診的腦膠質母細胞瘤(GBM,參考 2008 年 WHO 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腫瘤
分類),經(jīng)標準治療后出現(xiàn)進展或復發(fā)的患者,復發(fā)次數(shù)不超過一次;
2) 年齡在 18 到 75 歲之間(含界值),性別不限;預期生存期至少 3 個月;
3) 根據(jù) RANO 評價標準,患者至少有一處可測量病灶;
4) Karnofsky 評分 ≥ 50;簡易精神狀態(tài)檢查量表(MMSE)評分 ≥ 15;
5) 患者在篩選時滿足實驗室檢查要求;
6) 受試者如接受過化療、放療、生物治療、內分泌治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
抗腫瘤治療,則洗脫期至少為 4 周;
7) 患者必須從之前的治療毒性中恢復至≤1 級;
8) 育齡期女性在首次服藥前 7 天內,血妊娠試驗結果為陰性。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 4 周內接受過主要臟器外科手術;
2) 目前接受已知為 CYP3A4 的強及中等 CYP3A4 抑制劑或強誘導劑;
3) 同時服用其他可能延長 QTc 的藥物;同時服用抗心律失常藥物;
4) 已知對強心甙類過敏的患者;
5) 已知有變態(tài)反應性疾病病史、過敏體質或對貝伐珠單抗或其任何輔料過敏;
6) 尿常規(guī)檢查提示尿蛋白≥ 2+,并經(jīng)證實 24 小時尿蛋白量>1.0 g,或有蛋白尿病
史的患者;
7) 有消化道穿孔、消化道瘺或炎癥性腸病病史,或有憩室炎、慢性下消化道潰瘍
性疾病、或可能導致胃腸穿孔的其他癥狀性下消化道疾病的病史;
8) 有高血壓危象或高血壓腦病的病史;
9) 過去 5 年內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的患者;
10) 接受激素治療的受試者進行基線 MRI 掃描前 5 天內無法接受穩(wěn)定或劑量降低
的類固醇激素治療;
11) 患者存在未被控制的疾?。ㄐ呐K疾病格外關注);
12) 活動性乙型肝炎,允許干擾素以外的抗病毒治療;丙型肝炎及活動性梅毒,
HIV 檢測陽性者;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