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臨床試驗入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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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遞初審
醫(yī)學部病歷初審,匹配合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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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初篩
臨床試驗組初步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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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知情同意書
入院面診項目組專家,簽署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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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檢查
做用藥前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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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
成功入組
試驗詳情
【適應癥】
晚期實體瘤(三陰乳腺癌、卵巢癌、頭頸鱗癌)
【臨床實驗項目名稱】
一項在至少一線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患者中 評估IN10018 聯(lián)合治療的抗腫瘤療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多中心、開放性、Ib/II 期臨床研究
【試驗藥物介紹】
IN10018 片 +鹽酸多柔比星注射液+特瑞普雷單抗
【主要入選標準】

1. 年齡18-75 周歲(注:以簽署知情同意書時的年齡為準),性別不限。

2. 能理解并愿意簽署知情同意書。必須在進行任何研究特異性操作之前獲得受試者自 愿簽署的知情同意書,除非有些操作本身是按照臨床實踐中的標準進行,且該操作 落在方案要求的時間窗內并滿足研究特異性要求,如腫瘤影像學檢查。

3. 經(jīng)組織病理學證實為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如既往未經(jīng)病理學確診,需在篩選 期提供存檔或新鮮的組織用于病理學診斷):

a) 隊列1:經(jīng)組織學證實的不適宜接受治愈性治療、不能手術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 移性三陰性乳腺癌(TNBC):原發(fā)灶或轉移灶病理明確為ER、PR 和HER-2 表 達陰性,即ER<1%陽性,PR<1%陽性,HER-2 陰性定義為[23-24]:免疫組化檢 測HER-2(-)或(1+),HER-2(2+)者必須進行FISH 檢測且結果為陰性, HER-2(1+)者可選擇行FISH 檢測且結果為陰性。

b) 隊列2: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的復發(fā)性和/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癌,不適合接受局部 根治性治療。

c) 隊列3:經(jīng)組織學確診的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fā)性腹膜癌(低級別漿液 性和粘液性癌除外)。

d) 隊列4:經(jīng)組織學確診的除外隊列1-3 的其他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

4. 既往接受過至少1 線針對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的標準治療(包括化療、靶向治 療、免疫治療等),且治療失敗或不耐受:

a) 隊列1:經(jīng)既往1-2 線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如既往接受過含蒽環(huán)類藥物的輔 助/新輔助治療,則首次出現(xiàn)有記錄的疾病進展(例如,活檢樣本、病理學或影 像學檢查報告)距離末次治愈性治療的時間間隔需>6 個月;如既往接受過針對 局部晚期或轉移性TNBC 的蒽環(huán)類藥物治療后進展,則不能入組。

b) 隊列2:1)既往最多接受2 線治療;2)已經(jīng)含鉑類藥物治療失?。ǘx為含鉑 類藥物方案治療期間或末次治療后6 個月內發(fā)生疾病進展;或者局晚期在含鉑類 藥物的多學科治療后3-6 個月內復發(fā)或疾病進展,包括輔助/新輔助治療);3) 既往未接受過針對晚期腫瘤的蒽環(huán)類藥物治療。

c) 隊列3:1)既往接受過含鉑方案治療,在含鉑治療(至少4 個周期)期間疾病進 展,或自含鉑治療(至少4 個周期)末次給藥至疾病復發(fā)/進展時間< 6 個月(184 個日歷日);2)允許總共最多5 線既往系統(tǒng)性治療;診斷鉑耐藥復發(fā)后允許最 多2 線既往系統(tǒng)性治療;3)既往未接受過針對晚期腫瘤的蒽環(huán)類藥物治療。 注:復發(fā)/進展定義為(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影像學疾病進展,或2) CA125 持續(xù)升高(CA125≥2x 正常值上限[ULN]且1 周后確認)且伴臨床癥狀或 體格檢查異常,經(jīng)研究者判斷發(fā)生疾病進展。

d) 隊列4:1)既往經(jīng)至少1 線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 (除外TNBC、HNSCC 和鉑耐藥復發(fā)卵巢癌);2)既往未接受過針對晚期腫瘤 的蒽環(huán)類藥物治療。

5. 根據(jù)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個可測量的腫瘤病灶。(注:既往照射病灶僅在放療 后已明確記錄該部位出現(xiàn)疾病進展,方可視為可測量病灶。)

6. 東部腫瘤合作組織體能狀況評分(ECOG)0-1 分(參見附件9)。

7. 預計生存時間3 個月以上。

8. 經(jīng)首次給藥前7 天內的實驗室檢查證實有充分的骨髓、肝臟、腎臟和凝血功能儲備。 a) 血紅蛋白(Hb)≥ 90 g/L,且首次用藥前14 天內未接受輸血、紅細胞輸注和促 紅細胞生成素(EPO)治療。 b) 血小板計數(shù) ≥ 100 × 109/L,且首次用藥前14 天內未接受血小板輸注。 c)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ANC)≥ 1.5 × 109/L,且首次用藥前14 天內未接受集落刺激 因子(CSF)的使用。 d) 總膽紅素 ≤ 1.5 ×正常值上限(ULN)。 e)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 2.5 × ULN(有確 證的肝轉移受試者,可 ≤ 5 × ULN)。 f) 血肌酐 ≤ 1.5 × ULN。 注:若血肌酐>1.5 × ULN,則需滿足:使用Cockcroft-Gault(C-G)公式估算的 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min,或使用腎臟病飲食改良(MDRD)方程估算的 腎小球濾過率(eGFR)≥ 60 mL/min/1.73m2。 g) 尿蛋白陰性或弱陽性(±);或尿蛋白1+但隨機晨尿的尿蛋白肌酐比(UPCR) < 0.5 或24 小時尿蛋白定量< 0.5 g/24 h。 h)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 1.5 × ULN

9. 既往治療所致AE 須恢復至 ≤ 1 級(CTCAE v5.0)或研究者評估的穩(wěn)定狀態(tài)

10.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末次用藥后至少3 個月 內與其伴侶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參見附錄4),且不能捐獻精子或卵子;育齡 期的女性患者首次給藥前7 天內的血或尿妊娠試驗必須為陰性。

【主要排除標準】

1.首次給藥前28 天內經(jīng)歷過大手術或重大外傷,或在首次給藥前14 天內接受過診斷 性活檢。 注:預期在研究治療過程中需要接受大手術者也需排除。

2.首次給藥前4 周內接受過化療、生物治療、內分泌治療、免疫治療等抗腫瘤藥物治 療,除外以下幾項: a) 口服氟尿嘧啶類和小分子靶向藥物為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2 周或藥物的5 個半衰 期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 b) 有抗腫瘤適應癥的中藥為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2 周內。

3.首次給藥前4 周內接受過其它未上市的臨床研究藥物或治療。

4.首次給藥前14 天內接受過放療。 注:對于非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CNS)病灶的姑息性放療(放療總時長 ≤ 14 天),首次 給藥前的洗脫期僅需7 天。

5.既往接受過同種異體造血干細胞移植或器官移植。

6.患有在過去2 年內需要系統(tǒng)治療(包括使用疾病控制藥物、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 藥物)的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ㄈ缱陨砻庖咝约谞钕偌膊 ⑷硇约t斑狼瘡、類 風濕性關節(jié)炎、炎癥性腸病等)。橋本甲狀腺炎、白癜風和銀屑病等不需要全身治 療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替代治療(如甲狀腺素、胰島素或用于腎上腺或垂體功 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可以使用。

7.患有免疫缺陷疾病,或在首次給藥前7 天內接受過系統(tǒng)性類固醇治療(強的松>10 mg/天或等價劑量的同類藥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劑的系統(tǒng)性治療。 注:局部、眼部、關節(jié)腔內、鼻內和吸入型糖皮質激素治療除外,允許短期使用糖 皮質激素進行預防性治療(如預防造影劑過敏)。

8.目前患有間質性肺炎(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療的放射性肺纖維化)。

9.既往接受過FAK 抑制劑治療。

10.首次給藥前3 年內罹患現(xiàn)有實體瘤之外的其他部位或其他組織學類型腫瘤,除外可 根治的腫瘤如宮頸原位癌。

11.已知存在活動性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CNS)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 注:如果受試者存在既往接受過治療的腦轉移病灶,且該病灶在首次給藥前至少14 天內呈臨床穩(wěn)定或放射學穩(wěn)定狀態(tài)(經(jīng)相隔至少4 周的重復影像學證實無進展,且 該重復影像學檢查在篩選期進行),則可考慮入組。

12.首次給藥前6 個月內發(fā)生過重大心腦血管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不 穩(wěn)定心絞痛、卒中、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深靜脈血栓或肺栓塞),或存在下列任一 異常: a) QTc 間期> 480 毫秒; b) 左室射血分數(shù)(LVEF)< 50%; c) 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NYHA)心功能分級≥ 2 級; d) 嚴重的心律失常; e) 控制不佳的高血壓; f) 其他嚴重的心臟疾病。

13.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積液、心包積液或需要反復引流的腹水,或既往3 個月內存在 抽腹水治療。 注:存在僅可通過影像學檢查檢出的少量腹水的受試者可考慮入組。

14.存在吸收不良綜合征,或不能口服藥物。

15.存在腸梗阻的臨床或影像學證據(jù),或既往3 個月內反復出現(xiàn)腸梗阻且病因未去除者。

16. 存在嚴重胃腸道疾病,例如控制不佳的胃腸道炎性病變(活動期克羅恩病或潰瘍性 結腸炎)或控制不佳的胃腸道出血。

17.首次給藥前14 天內存在任何需要全身性治療的活動性感染。

18.存在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抗體陽性)、活動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陽性且病毒DNA 陽性或高于檢測下限)或丙型肝炎(抗體陽性且病毒RNA 陽性或高于檢測下限)。

19.經(jīng)研究者判定,存在任何可能混淆研究結果、干擾受試者依從性或損害受試者利益 的病史、治療、實驗室檢查異?;蚱渌闆r。

20.已知存在會干擾受試者參加研究依從性的精神疾患,藥物或酒精依賴。

21.已知對IN10018、PLD 或特瑞普利單抗(組別2)及其藥物組分過敏。

22.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3.既往多柔比星或者同等劑量的蒽環(huán)類藥物累積劑量≥360 mg/m2。

24.首次給藥前14 天內接受過CYP3A4、CYP2D6 或P-gp 的強效抑制劑/誘導劑的全身性 給藥,或預期將在研究治療期間接受這類藥物的全身性給藥。

*研究中心啟動情況請先咨詢醫(yī)助*
*以上臨床試驗信息摘自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具體入排以研究中心醫(yī)生評估為準*

愛遞臨床

AIDIYIYAO

適應癥
臨床項目名稱
試驗藥物介紹
主要入選標準
主要排除標準

一項在至少一線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瘤患者中 評估IN10018 聯(lián)合治療的抗腫瘤療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多中心、開放性、Ib/II 期臨床研究

適 應 癥:
晚期實體瘤(三陰乳腺癌、卵巢癌、頭頸鱗癌)
治療階段:
二線及以后
藥品名稱:
IN10018 片 +鹽酸多柔比星注射液+特瑞普雷單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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