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8 周歲及以上, 性別不限。
2. 根據(jù)國際骨髓瘤工作組(International Myeloma Working Group, IMWG) 多發(fā)性骨髓瘤的診斷標準, 有初次診斷為多發(fā)性骨髓瘤的檢查證明資 料。
3. 既往經(jīng)過至少 3 線治療, 每線治療有至少 1 個完整治療周期, (除非最 佳療效記錄為疾病進展(progressive disease, PD),根據(jù) IMWG 標準); 且必須包含蛋白酶體抑制劑和免疫調(diào)節(jié)劑。
4. 在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療期間或之后 12個月內(nèi)出現(xiàn)有檢查資料證明的疾 病進展。
5. 根據(jù)以下任一標準確定篩選時存在可測量病灶:
1) 骨髓細胞學、骨髓活檢組織或流式檢測單克隆漿細胞比例 ≥ 5%;
2) 血清單克隆蛋白(M-蛋白) 水平≥0.5 g/dL;
3) 尿 M 蛋白水平≥200 mg/24 小時;
4) 血清或尿液中無可測量病灶的輕鏈型多發(fā)性骨髓瘤: 血清免疫球 蛋白游離輕鏈≥10 mg/dL 且血清免疫球蛋白κ/λ 游離輕鏈比異常。
6. ECOG 評分為 0 或 1 分(ECOG 評分見附錄 2)。
7. 預期生存時間≥12 周。
8. 受試者必須有適當?shù)钠鞴俟δ埽?入組前符合下列所有實驗室檢查結(jié)果:
1) 血常規(guī): 絕對嗜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 1×109 /L;絕對淋巴細胞計數(shù)(absolute lymphocyte count,ALC) ≥0.3×109 /L;血小板≥50×109 /L;血紅蛋白≥60 g/L;
2) 肝功能: ALT 和 AST ≤ 2.5×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 血清總膽紅素≤1.5 ×ULN;3) 腎功能: 血清肌酐≤2.5×ULN ;或根據(jù)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的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 CrCl)≥ 40 ml/min;
4) 凝血功能: 纖維蛋白原≥1.0 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活化 的部分凝血活酶時間≤1.5× ULN ,凝血酶原時間≤1.5× ULN;
5) 靜息狀態(tài)下動脈血氧飽和度>91%;
6) 左心室射血分數(shù)(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50 %。
9. 受試者及其配偶同意在受試者簽署知情同意書(informed consent form, ICF)后至最后一次接受 IBI346 (任一組分) 給藥一年內(nèi)采取有效的工 具或者藥物避孕措施(不包括安全期避孕)。
10. 受試者必須簽署 ICF,表明其理解本研究的目的和程序并且愿意參加 研究。須在開始任何一項研究相關(guān)但不屬于受試者疾病標準治療的檢 查或程序前獲得知情同意。
1. 患有移植物抗宿主?。℅raft-versus-host disease, GVHD),或需要使用 免疫抑制劑者。
2. 在單個核細胞采集前 12 周內(nèi)接受過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autologous stem-cell transplantation, ASCT)或既往接受過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 (allogeneic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 allo-HSCT)的患者。
3. 既往接受過 BCMA 靶向治療。
4. 沒有非動員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以供 CAR-T 細胞生產(chǎn)。
5. 既往接受過如下抗腫瘤治療(在單個核細胞采集前):
1) 在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前 14 天內(nèi)或至少 5 個半衰期內(nèi)(以更長時 間為準) 接受過靶向療法、表觀遺傳治療, 或使用過侵入性的試驗 性醫(yī)療器械,或;
2) 在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前 21 天內(nèi)使用單克隆抗體治療多發(fā)性骨髓瘤, 或;
3) 在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前 14 天內(nèi)接受細胞毒性或蛋白酶體抑制 劑治療,或;
4) 在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前 7 天內(nèi)接受免疫調(diào)節(jié)劑治療;
5) 在單個核細胞可以采集前 14 天內(nèi)接受放療。但如果射野覆蓋≤5% 的骨髓儲備,則無論放療結(jié)束日期是哪天, 受試者都有資格參加 研究。
6. 篩選前 7 天內(nèi)正在接受系統(tǒng)性類固醇治療或經(jīng)研究者判定治療期間需 要長期使用系統(tǒng)性類固醇治療的受試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劑量 <10mg/天除外)。
7. 有高血壓病史且經(jīng)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的高血壓患者(血壓≥140/90 mmHg)。
8. 嚴重心臟疾?。?包括但不限于不穩(wěn)定型心絞痛、心肌梗死(篩選前 6 個 月內(nèi))、充血性心力衰竭(紐約心臟病協(xié)會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分類≥III 級)、 嚴重心律失常。
9. 經(jīng)研究者判斷不穩(wěn)定的系統(tǒng)性疾?。?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藥物治療的嚴 重肝臟、腎臟或代謝性疾病。
10. 在篩選前 5 年內(nèi)患有多發(fā)性骨髓瘤以外的惡性腫瘤, 除了充分治療的 宮頸原位癌、基底細胞或鱗狀上皮細胞皮膚癌、根治術(shù)后的乳腺導管原 位癌。
11. 有實體器官移植史者。
12. 懷疑或有漿細胞腫瘤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侵犯癥狀的患者。
13. 在簽署 ICF 前 6 個月內(nèi)發(fā)生中風或驚厥發(fā)作。
14. 篩選時患有漿細胞白血病(按照標準分類, 漿細胞>2.0×109/L)、華氏 巨球蛋白血癥、 POEMS 綜合征(多發(fā)性神經(jīng)病變、臟器腫大、內(nèi)分泌 病變、單克隆蛋白病和皮膚改變)或免疫球蛋白輕鏈淀粉樣變性 (systemic light-chain amyloidosis, AL)。
15. 在單個核細胞采集前 4 周內(nèi)接種過減毒活疫苗。
16. 在單個核細胞采集前 2 周內(nèi)進行過大手術(shù),或計劃在研究期間或給予 研究治療后 2 周內(nèi)手術(shù)(注:計劃進行局麻手術(shù)的受試者可以參加本 項研究)。
17. 在簽署 ICF 時正在參加其它干預性臨床研究。
18. 在單個核細胞采集前 7 天內(nèi),存在需要全身治療的活動性感染或不可 控感染(CTCAE 1 級泌尿生殖系統(tǒng)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19.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檢測陽性,且處于乙肝活動期(乙肝核酸定量 ≥1.00×103 拷貝/ml)的患者;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且外周血 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陽性者; 人體免疫缺陷病毒(HIV)抗體 陽性者;巨細胞病毒(CMV)DNA 檢測陽性者;梅毒檢測陽性者。20. 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
21. 患有精神病或有意識障礙。
22. 研究者認為其它不適合入組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