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以下所有入選標準者才能入組本試驗:
(1) 受試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簽署知情同意書;
(2) 年齡:[18-75]周歲(簽署知情同意書時);ECOG 評分:≤1 分;預
計生存期超過 3 個月;
(3) 經細胞學/組織病理學證實的晚期惡性腫瘤,優(yōu)先考慮伴有 HER2
表達或擴增的受試者;
擴展研究階段:入選 HER2 陽性的惡性腫瘤受試者。(免疫組化
HER2 3+或 HER2 2+且 FISH 陽性)
(4) 標準治療失敗或缺乏有效性治療的惡性腫瘤受試者;
(5) 根據 RECIST 1.1 標準證實具有至少一個可評估病灶(不要求可測
量,滿足評估疾病狀態(tài)即可);
(6)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標準:
1)血常規(guī)檢查標準(檢查前 7 天內未輸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
類藥物糾正):
a. 血紅蛋白(HGB)≥ 90g/L ;
b.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NEUT)≥1.5 ×109/L ;
c. 血小板計數(shù)(PLT)≥ 90×109/L 。
2)生化檢查需符合以下標準:
a. 總膽紅素(T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b. 丙氨酸基轉移酶(ALT)和天門冬氨酸基轉移酶(AST)≤
2.5×ULN。若伴肝轉移,則 ALT 和 AST≤ 5× ULN;
c. 血清肌酐(Cr)≤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 ≥ 60 ml/min
(應用標準的 Cockcroft-Gault 公式) 。
3)凝血功能檢查需符合以下標準: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 1.5×ULN(既往 2 周內未接受過抗凝
治療);
4)心臟彩超評估 :左室射血分數(shù)(LVEF)≥50%。
(7) 育齡女性受試者應同意在研究期間和研究結束后 6 個月內必須采
用避孕措施(如宮內節(jié)育器、避孕藥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組前的
7 天內血清妊娠試驗陰性,且必須為非哺乳期受試者;男性受試者
應同意在研究期間和研究期結束后 6 個月內必須采用避育措施。
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項標準者將不能入組本試驗:
(1) 合并疾病及病史:
1)首次用藥前 3 年內出現(xiàn)過或當前同時患有其它惡性腫瘤。以下
兩種情況可以入組:經單一手術治療的其他惡性腫瘤,達到連續(xù)
5 年的無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宮頸原位癌、非黑色素瘤
的皮膚癌和表淺的膀胱腫瘤 [Ta(非浸潤性腫瘤),Tis(原位癌)
和 T1(腫瘤浸潤基膜)];
2)由于任何既往治療引起的高于 CTC AE 1 級以上的無法控制的
毒性反應;
3)首次用藥前 28 天內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療、切開活檢或明顯創(chuàng)傷
性損傷;
4)長期未愈合的傷口或骨折;
5)首次用藥前 6 個月內發(fā)生過動/靜脈血栓事件,如腦血管意外(包
括暫時性缺血性發(fā)作、腦出血、腦梗塞)、深靜脈血栓及肺栓塞
等;
6)具有精神類藥物濫用史且無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礙者;
7)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試者,包括:
a. 血壓控制不理想(收縮壓≥150mmHg 或舒張壓≥100 mmHg);
b. 患有≥2 級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 QTc ≥450ms
(男),QTc ≥470ms(女))及≥2 級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紐約
心臟病協(xié)會(NYHA)分級);
c. 活動性或未能控制的嚴重感染(≥CTC AE 2 級感染);
d. 活動性肝炎:乙肝參考:HBsAg 陽性,且 HBV DNA 檢測值超
過正常值上限;丙肝參考:HCV 抗體陽性,且 HCV 病毒滴度
檢測值超過正常值上限;
注:符合入組條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或核心抗體陽性的受試
者、丙型肝炎受試者,需持續(xù)抗病毒治療,以防止病毒激
活。
e. 已知活動性梅毒者;
f. 腎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g.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陽性或患有其它獲得性、先天性免
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 mmol/L);
i. 尿常規(guī)提示尿蛋白≥ ++,且證實 24 小時尿蛋白定量>1.0 g 者;
j. 患有癲癇并需要治療者;
(2) 腫瘤相關癥狀及治療:
1)首次用藥前 4 周內曾接受過化療、放療或免疫治療等其他抗腫
瘤藥物治療,或仍處于藥物的 5 個半衰期內的受試者(以最短
出現(xiàn)的時間為準);
既往曾接受過局部放療的,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入組:放
療結束距研究治療開始超過 4 周(腦部放療為超過 2 周);且本
次研究選擇的靶病灶不在放療區(qū)域內;或靶病灶位于放療區(qū)域
內,但已確認進展。
2)首次用藥前 2 周內接受過 NMPA 批準藥物說明書中明確具有抗
腫瘤適應癥的中成藥(包括復方斑蝥膠囊、康艾注射液、康萊特
膠囊/注射劑、艾迪注射液、鴉膽子油注射劑/膠囊、消癌平片/注
射劑、華蟾素膠囊等)治療;
3)影像學(CT 或 MRI)顯示腫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經研究者
判斷在后續(xù)研究期間腫瘤極有可能侵襲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
出血者;
4)具有已知中樞神經系統(tǒng)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的受試者;
(除非無癥狀,或接受過治療且穩(wěn)定,在腦轉移治療后至少 2 周
未發(fā)現(xiàn)新發(fā)腦轉移或腦轉移擴大的影像學證據,并在研究治療開
始之前停止了類固醇或抗驚厥藥物治療至少 14 天。)
(3) 研究治療相關:使用單克隆抗體后出現(xiàn)過重度超敏反應者;
(4) 首次用藥前 4 周內參加且使用過其他抗腫瘤臨床試驗藥物者;
(5) 經研究者的判斷,存在嚴重危害受試者安全或影響受試者完成研
究的情況。